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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“上头”的电子烟、“网红”减肥药……
发布日期:2022-08-04   浏览次数:1065

       从2010 年开始,第三代新型毒品在我国出现。2018 年6 月,奉化公安侦破的一起吸贩“蓝精灵”新型毒品案,可以说是宁波较早查获的此类案件。近几年来,打着电子烟、减肥药等各种幌子的新型毒品时有出现,一些不知情者就掉入了毒网。“首次破获”的案件也多了起来。

去年11 月,慈溪公安通报了宁波首起与“网红”减肥药有关的新型毒品案件。警方经过5个多月的侦查,抓获涉案嫌疑人42 名,查获涉案减肥药丸10 万余包、300 余公斤,同时关闭涉案电商平台一个。

去年4 月初,民警在日常治安排查中,发现一名张姓女子尿检呈阳性。但该女子坚称自己并没有吸毒,只是吃了一款外国某品牌的“网红”减肥产品。

没有“吸毒”,尿检却呈阳性,那么问题很可能就出在那款减肥产品上。后经第三方专业检测,涉案的减肥产品以外国进口处方药为幌子,实际添加芬特明、咖啡因等管制精神药品。之所以能起到一定的减肥效果,是因为这些管制精神药品致人食欲降低、体重下降。但与它们的副作用相比,简直是“小巫见大巫”。

后来经过警方层层溯源,于当年7 月在外省抓获该减肥产品的国内一级代理商牛某。据他交代,她也是通过一个外国留学朋友了解到该“减肥药”有较好的效果,便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买来服用,发现确有一定效果后就做起了代理商,形成了一条“产业链”。

随后,慈溪公安抽调精干警力奔赴各省实施抓捕,持续近两个月。至当年9 月中旬,警方一举将涉案成员全部抓获归案。至此,一个销售管制精神药品“减肥药”的犯罪网络被彻底摧毁。

还有涉及电子烟的新型毒品案件。去年8 月,奉化公安对外通报:破获全省首起涉电子烟的贩卖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毒品案件。同月,余姚公安也通报了一起类似的涉毒案件,而这也是宁波破获的第二起涉电子烟新型毒品案。

两起案件极为相似,均是犯罪嫌疑人通过微信朋友圈贩卖会“上头”的电子烟,而且广告语中还不断提及“合法上头”“合法飞行”⋯⋯在奉化的那起案件中,是民警在日常走访中发现了线索,然后顺藤摸瓜,在海曙、鄞州等地抓获两名嫌疑人;在余姚案件中,是一名戒毒者看了“广告”购买的,后又担心万一是毒品,戒毒就前功尽弃了,于是向派出所“投案自首”,后贩卖者被擒。

其实,这些涉案电子烟的烟油中含有合成大麻素类物质。这是一种新精神活性物质,比大麻毒品更容易上瘾,因其价格低廉、隐蔽性强、不易检测,常被吸毒者作为传统毒品的替代品吸食。目前在国内滥用案例急剧增加,危害日益凸显。去年7 月1 日起,它就被正式列入管制类新精神活性物质,因而属于新型毒品范畴。

“这些案件的背后,涉及的都是受管制的新精神活性物质,说明新型毒品就隐藏在我们身边,一定要引起重视及警惕。”禁毒民警说,不少商家法律意识淡薄,在不知道产品成分的情况下,看到好赚钱就跟着卖,殊不知这样做后果很严重。不管有意还是无心,贩毒都是重罪。

而对于买家来说,同样会被坑惨。听风就是雨的后果,盲吃药物、乱用来源不明的带毒减肥产品,不仅会对身体健康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,还容易烙上“吸毒史”,对今后的生活、工作、出行等造成重大影响。

随着我国禁毒预防教育的普及,大众对毒品的认知与警惕有了提高,尤其是对传统毒品如海洛因、合成毒品如冰毒等都有了清醒的认识。但对于极具欺骗性的第三代毒品,也就是新精神活性物质,有些警惕性不够强的人就会中招。

“新精神活性物质,最大的危害性表现在其传播过程中往往被伪装为无害、无成瘾性,造成其接触者尤其是部分青少年丧失警惕,不以毒品为毒品。上面涉及的电子烟、减肥药案例就很好说明了其‘隐蔽性、欺骗性’的特点。”禁毒民警说,与全国、全省情况一样,我市毒品种类迅速更迭,呈现出“一代”“二代”毒品与“三代”毒品叠加并存的现状。除了传统的海洛因、冰毒之外,近年来我市还发现了γ-羟基丁酸(“催情液”)、芬特明(“减肥药”)、氟胺酮、丁丙诺非、赛洛星、地佐辛等新精神活性物质。

那么什么是新精神活性物质呢?其实,它就是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而对管制毒品进行化学结构修饰,或全新设计和筛选而获得的毒品类似物。其具有强烈的兴奋和致幻作用,吸食后会引起偏执、焦虑、恐慌、被害妄想等反应,由此诱发的恶性暴力犯罪案件屡有发生。

除了这些固有的特点外,围绕新型毒品的犯罪也出现了一些新趋势,使得打击与治理工作的难度加大。

去年8月,计算机系毕业的郭某开始沉迷网络,并在上面学到了制造“神仙水”的方法。“神仙水”就是一种新型毒品,内含国家管制的精麻类药品——γ-羟基丁酸,服用一定剂量就能让人陷入昏迷并暂时失忆,常被不法分子用作迷奸药。郭某鬼迷心窍,从网络上买来各种原材料,并按教程进行调制,结果就犯事了,他还未来得及试验自制“神仙水”的威力,就东窗事发。涉案的“神仙水”有3 瓶,共计661.3克。最终,海曙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,法院以制造毒品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7 年,并处罚金1万元。快递运“毒”。这里的“毒”不仅是指毒品,还包括各种制作新型毒品的原材料。海曙检察院通报的案例中,郭某制造“神仙水”的原料就是从网络上购置的。这也反映了一点:近些年,毒品贩运呈现出由当面交易向网络寄递转变。这成为毒品犯罪案件侦查面临的新问题。据禁毒民警介绍,毒贩会用你的身份信息邮寄毒品,到达指定地点后就会有专人去收取⋯⋯如果突然收到陌生快递的取件通知,一定要警惕了,发现不对立刻报警。还有,个人身份信息一定要保护好。

对此,禁毒民警建议广大市民,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警惕,不要随意进入治安复杂场所,对陌生人递来的香烟、饮料、零食应当拒绝,不接受陌生人的馈赠,也不要对毒品充满好奇。因为一朝吸毒,终身戒毒,切勿以身试法。

文章来源:中国知网

文章链接:会“上头”的电子烟、“网红”减肥药……

文字报道:王景霞

文章编辑:迟敏